卖头发和卖肾有什么区别?也算是对身体的一种侵犯吗?

知乎日报 许晟瑞 374℃ 评论

卖头发和卖肾有什么区别?也算是对身体的一种侵犯吗?

图片:Public Domain

卖头发和卖肾有什么区别?不会侵犯身体权吗?

许晟瑞,让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

卖头发,或者说剪头发的问题需要分类进行讨论。我们接下来先来观察几种情况。

情况 a: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小卡走在一条昏暗的小巷里。这时候,小沄突然冲了出来,一把抓住小卡的领子,把他脸朝下摔在了地上。然后,小沄拿出随身携带的剪刀,剪掉了小卡的头发。(假设小卡除头发外无其他损伤。)

情况 b:在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再次表白失败的小卡决定剪短自己的头发。他走到附近的“沄の剪子”理发馆去剪头。发型师小沄与顾客小卡交流清楚后,拿起了剪刀。

对比这两种情况我们不难发现其最大区别在于——小卡愿不愿意剪掉自己的头发?在情况 a 中未经授权的小沄侵犯了其身体权,而情况 b 则与之相反。

具体说来,“被害人允诺”在这里发挥了作用。正因为小卡授权给小沄,使其拥有了在一定程度上“侵犯”自己的身体而不被追究的权利。

回到题主的问题,为什么切肾不可以呢?

在我国的刑事法律实务中,被害人允诺是有程度限制的。简单说来,当事人只能对轻伤以下的伤害行为进行授权。比如说,某团伙成员小卡严重违反了帮规,根据规定,该团伙内的执法大佬大铄要卸掉他的小指。即使小卡真心实意地认可了这一点,也不能免除大铄的刑事责任,因为超过了轻伤的限度。

所以说,卖头发时,剪掉头发的人因授权而不受追究;卖肾时,切掉肾脏的人无法免除自己的责任。

我再补充一点——那怎么解释给病人做切除手术的医生的行为呢?简单说来,有两种理论来解释这个问题。其一是因职务行为而免责(类似于在战斗中开枪杀敌的军人不会被追究故意杀人罪),其二是因紧急避险而免责(类似于为了从洪水中逃难,偷走了不在家的邻居停放在园中的皮划艇)。

最后再给题主留一个小问题。

小沄打篮球时,肘部撞到了小卡的脸,导致小卡的假牙脱落。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小沄侵犯的是小卡的身体权还是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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