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总是死到临头了才维权,或者别人死了我们才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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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总是死到临头了才维权,或者别人死了我们才维权

图片:视觉中国

制度不改,甲醛常在

徐斌,房产律师, 《千万别说你懂买房》作者

本文会很长,所以前面简要的说明一下重点。

1、平台的房子,甲醛超标非常 普遍 ,解决方案通常是调解

2、如果你在租赁过程中发现甲醛超标,打官司很容易告赢,赔偿从几百到几万不等

(含关于甲醛和租赁官司的一些大数据支持)

3、本案:白血病目前还很难确定是甲醛引起的,赔偿标的额能达到数百万,不容易告赢

4、制度不健全是导致企业对普通人生命健康不重视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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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向记者表示,“我们从家属处得知,员工病故前租住的自如公寓甲醛超标,目前家属计划起诉自如,我们也会保持关注。员工突发疾病不幸病故后,公司一直有专人跟进和支持家属,公司为员工统一购买的商业保险正在理赔中,员工所在团队也组织了捐款。”

对于 37 岁的王同学来说,前景看好,试问,如今还有多少比 BAT 更好的互联网工作呢?于是,他只身一人,离京赴杭州阿里巴巴总部入职。花名安时。

一切都很顺利,包括租了一个自如的房间。房子本来是复式,自如将其改造了,二层可以独立使用,里面包括客厅、卧室、储藏间、卫生间。家具也都是自如配置的。王同学就住在这里。

到了 7 月,他和妻子说,很不舒服。随后回京,在 301 医院等医院检查,发现血小板减少;随后,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确诊为急性髓系白血病;7 月 13 日,病情恶化,去世。


【第一部分】甲醛超标非常普遍,解决方案通常是调解

我一直认为租房平台的出现是个好事,因为你可以明显的看到我们在租赁市场上有了一个更新、更好的选择。统一的装修标准,意味着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大平台更高的社会责任也可以有效地降低租客面对小房东时候的无力。

自从有了平台之后,我就经常被这些平台的客户咨询,一般都是这样的:徐律师你好,我租了 XX 平台的房子,入住之后我如何如何,我怀疑甲醛超标就做了鉴定,现在我和平台谈不拢,请问我该怎么办?

就我后来了解的情况看,大部分这类案件都是和平台通过协商达成了不同的调解方案,有退房的,有换房的,有赔钱的。

首先说说大部分这类甲醛超标纠纷的特点:

第一,平台的业务模式分成三步,承租、装修、转租; 第二,装修用了比较便宜的材料。 第三,刚装修好立刻出租。

这三件事其实就是个数学公式,

成本 =【承租租金 】 * 【承租时间 】 + 【装修成本】
利润 = 【出租租金】* 【出租时间】

这个商业模式最大的风险来自【房屋空置】,所以平台干了两个坏事情,一个是用了很差的装修材料,再一个就是一装修好就立刻出租。不管甲醛需要多久散去,我们普通人自己装修房子都很少立刻入住,而从平台来说这是一个不断重复的过程,如果说一个房子一个业主干这个事情是贪小便宜,那么平台就是把坑人当事业来做,这个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对社会的危害性有了数量级上的差异。

这就是个经营策略问题,而且毫不客气的说,从这个模式诞生到今天,“住进刚装修好的房子身体不适”并不是个例,这就是一个企业可以预见但是一直不予避免的问题。我想说的意思是,这个问题平台不可能不知道

那平台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

主要是三个办法:

1、信息不对称:大部分租客住在甲醛超标的房子里但是不自知,有的人没有身体不适,有的人身体不适没有想到是甲醛,有的人想到甲醛没有做检测。所以只要平台不披露真实情况,99%的受害者因为不知道而无法维权。

2、维权成本高:这类案件有三个情况,第一是标的额很小,一般就数千元,第二是需要做检测,第三是需要诉讼。这三件事一综合,就导致过去在全国范围内遇到甲醛纠纷的很多,真正起诉的极少。平台甚至这个道理,利用租客诉讼成本高的特点快速调解;

3、订立格式合同:因为是通过平台签约,手机 APP 极大的方便了签约过程,大部分租客是看也不看就签约。因此平台可以自定义发生甲醛超标的解决方案;

比如下面这个案子就有一定的代表性:

王先生与某平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关于《解约协议》中“除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外,甲乙双方均不再承担相应责任”和“在本协议生效并结清相关费用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另行向对方索取任何费用”两条款的效力一节,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上述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法院判决:一、撤销原告和被告于 2017 年 10 月 8 日签订的《解约协议》中“除本解约协议约定的责任外,甲乙双方均不再承担相应责任”和“在本协议生效并结清相关费用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另行向对方索取任何费用”的条款;

经过这三道过滤之后,维权者就寥寥无几,因此创造的利润会显著的大于因此承担的风险。

这个利润怎么计算?40 万间房子,按每间房子每月租金 2000 元计算,每间房子装修好之后空置一个月,就可以多赚取 8 个亿的利润。按每间房子装修省 20000 元计算,总计可以省下 80 个亿。

这个成本怎么计算?我们按每年有 1000 个人维权算,每个人赔偿 1000 元算,也不过是 100 万。

写本文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大伙儿生气,我还是说点实际的建议。

大平台有一个好处,就是相对小业主,他更热衷于调解,害怕你闹到网上,影响他的口碑。我知道说这话又会有疯子说我收钱洗地,那是因为你没看到租了小业主的甲醛超标房之后维权有多憋屈。

大平台也有更好的偿还能力,至少不会让你遇到打赢官司执行不了的情况。从我的经验来看,这个企业文化的形成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包括买房子因为一些问题找中介闹事的,大平台反而能赔钱息事宁人,小平台反而会赖账。

因此,只要你韧性足够,不管是坚持在网上维权,还是去找平台吵架,又或者打电话投诉,通常还是能取得一定的维权效果。就我个人来说,我也经常帮助一些要好的朋友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我通常的做法是从我所里找一个律师,让律师去给对方“沟通”一下,问题一般很快就能解决。

平时一定要多交一两个律师朋友。


第二部分,发现【甲醛超标】,其实很容易告赢

我最早关注甲醛超标的案件,是因为无意中看到一份业主起诉开发商的判决书,提到了这么一个事件:上海有个业主,把精装修的房子出租给了一个老外。老外住进去以后觉得不舒服,就去做了个鉴定,鉴定结论是甲醛超标,于是业主赔偿了租客一笔钱之后,起诉开发商。

业主、老外甲醛超标案

我当时心里想,果然是外国人,在这方面很有维权意识。这个案件让我印象如此深刻,另一个原因在于这类案件的数量是少的可怜。有统计的资料从 2014 年 1 月到现在,因为甲醛引起的租赁合同纠纷不过也就数百起。

幸好随着我们的维权意识逐渐觉醒,这类案件也有了升高的趋势。

大数据支持:Alpha

通过统计我们可以发现,这类案件胜诉的比例很高

在这些案件中,其中 82.14% 的案件胜诉或者部分胜诉。

大数据支持:Alpha

审理速度也很快,平均审理周期 128 天,49.46%的案件在 30~90 天解决。

大数据支持:Alpha

为什么这类案件很容易告赢呢?简单地说,因为甲醛超标必须做鉴定。原告一方通常都是自己做了鉴定确认超标,谈又谈不拢只能起诉。而从法院的角度,通常只要有鉴定机构鉴定甲醛超标,那么基本都会支持原告。

甲醛鉴定需要多少钱呢?200~1000 元。600 元比较常见。

能赔偿多少钱呢?不好说。

1、这类案件数量极少,也就是样本不足,分散于全国,没有形成相对统一的审判方案

2、没有相关的立法,讲甲醛超标该按照什么标准赔偿的

3、证明甲醛超标容易,但是我们搞不清楚甲醛超标对租客到底造成多大的影响

4、大部分合同对甲醛超标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

接受这类案件的法官同样面对上述四个问题,导致一部分比较保守的法官会支持所有有证据的损失,比如租金、鉴定费用、医疗费用(看病花不了多少钱)。

还有一部分比较有正义感的法官会判的比较重,比如下面这个:

就赔偿金忽高忽低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类案件属于“好好告,赔几万,不好好告,赔几百”的情况。也就是说,受原告(律师)诉讼技术的影响因素比较大。或者说,受原告实力(包括经济条件)的影响比较大


【第三部分】关于本案:白血病目前还很难确定是甲醛引起的,赔偿标的额能达到数百万,不容易告赢

我最近看到一些文章提到(2016)京 02 民终 11056 号 判决,也就是某原告孕妇查出白血病起诉某平台的案件。

孕妇诉某租房平台案

这个案子其实一句话就可以讲出他的重点,也是判决书中所讲的: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室内空气质量在甲醛浓度为 0.13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浓度为 0.72mg/m3,苯、甲苯、二甲苯均符合 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情况下,与急性髓系白血病(M4 型)的发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甲醛确实超标,但是白血病是不是甲醛导致的?关于这一点,目前无法进行鉴定

因为无法进行鉴定,所以法院也只能结合各种因素进行裁判。如果你感兴趣本案法官的推理过程,可以看一下判决书。我想法官应该想不到,他在 2016 年年底下判决的这个案子,在今年因为另一起新闻事件被“爆”了出来。如果颠倒一下时间的先后顺序,说不定孕妇就告赢了。

既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平台提供“甲醛超标”的房子是导致白血病的原因,那么就白血病向平台索赔是否合理呢?我想说三个维度的问题:

1、白血病的案子应不应该支持; 2、平台的社会责任; 3、法律的社会责任。

先说第一个问题,单纯就个案维度来说,我认为法院判决属于“自由裁量权”的范围。虽然我很同情受害的租客,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法官面对的是证据不足的情况,他支持任何一方都不违法。所以对于一个生效判决,我们从程序正义的角度说,没有支持原告的诉求是法官的权利,也是作为法官所必须要背负的责任。

法槌一落,原告被告总有一个不满意,我们既然设计了这样的程序,我们就不能因为法官扮演了他应该扮演的角色就对他进行道德指控。

然后再说第二个问题,平台的社会责任。

这里我就不说平台了,我直接说链家。因为这话说的太好了。我把这个发出来不是贬低平台,而是我支持平台承担“社会责任”。当然,我更希望平台能做到“言行一致”。

在商业利益面前,一两个白血症患者只是唤醒这个社会问题的新闻事件,可能白血病本身和甲醛没有关系,但是甲醛他也依然是超标的啊

就算甲醛不导致白血病,甲醛超标就能忽视吗?

新闻不爆,就对此只口不提,新闻热点一出来,就第一时间“下线有问题房源”,我认为之后的整改都是其次的,之前的作恶也不可饶恕。可悲的是,事实就是很容易被饶恕,被社会饶恕,被法律饶恕,被市场饶恕,被人民饶恕,被企业自己饶恕。

有多少人说,我们不饶恕这些平台,就有十倍、百倍的人一言不发,默默的又吸了一口甲醛。

而那些骂了一通的人,不久之后又去追着下一个爆点骂了。

前一阵子我记得有个坐高铁不让坐的朋友,似乎学历还不低,发了一个视频感谢那个正当防卫案的当事人,因为正当防卫案一出,那个不让座的哥们立刻没人骂他了。

我就在想,看来能依赖的,原来只能是指望这些企业自己真的有他说的社会责任了。

第三个层面,法律的社会责任,我们说如果这个案件不爆,法官怎么判好像都没什么问题,但是既然这个案子大家都在关注,他某种意义上就是另一个“彭宇案”。从程序正义的角度说,彭宇案其实怎么判都对,但是从法院判决的社会影响来说,彭宇案的内在如何根本不重要,重要的就是这个案子让全国人民都不敢扶人了。

非要让全国人民都认为租客告不赢平台,或者告赢了只能赔几百块吗?


【第四部分】制度不健全是导致企业对普通人生命健康不重视的主要原因

我们现在讨论的这个事情,大伙儿生气是因为有人得白血病吗?

我认为不是,因为大伙现在正在吸着甲醛呢

甲醛是不是导致白血病,一点都不重要。我们不能总是死到临头了才维权,或者因为别人死了我们才维权。因为有人得白血病,又死者为大了,或者死的人的身份特殊,我们才觉得这个问题是个问题,这个逻辑就不对头。

甲醛超标哪怕对身体无害,他也是超标,有害没害扔一边,标准是干什么用的?就是为了限制你让你不能超的。明明超标了,却不用赔钱,反而会赚钱,这就是制度缺陷。导致甲醛不得不超标。

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制度:

1、降低成本:必须降低原告维权的成本

2、举证责任:应该让平台证明甲醛超标很安全,不会导致白血病

3、原告胜诉:虽然白血病有可能和甲醛没关系,但是为了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企业的“社会责任”,就凭你企业明知故犯,就应该判平台赔钱!而不管是不是甲醛导致了白血病。

4、惩罚性赔偿:判平台赔很多很多钱!

5、人民陪审:让普通人决定平台该不该赔钱,赔多少钱,如果可能,就在网上投个票,法官不敢做的,不愿意做的,人民敢做。

6、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让最穷的人也能请得起律师,也鼓励律师们多代表弱势群体。

必须让他因为打算多赚八个亿,而一口气赔掉八十个亿,这些平台才会在国际社会有竞争力,不是为了害他,而是为了他好,不要惯着他。咱们国家少了某个平台真的没有什么,没有滴滴,还有李滴,张滴,没有自如,还有大如,小如。

如果制度不改,甲醛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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