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康金文(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证券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国际金融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科学委员会的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上海发展的三大新任务之一。根据秘书长习近平在2018年底第一届交易会上提出的成立科学委员会的要求,经过大约半年的准备,科学委员会于2019年6月13日正式成立,而第一批科学委员会公司从7月22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迄今为止,已有50多家公司在科学创新委员会上市,总市值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科学创新委员会的建设和相应的注册制度改革是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重要机遇,将为中国金融市场更好地服务于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重要推动。
在过去的中国股票市场上市制度中,对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现有经营指标要求较高。然而,高科技企业往往具有研发成本高、周期长的特点,因此许多高科技企业在申请上市时仍然会处于低利润甚至负利润的状态。过去十年左右,这两者之间的矛盾迫使许多中国本土高科技公司寻求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和融资的机会。
为了解决中国股市高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长期困扰,在此次科技创新板上市制度的登记制度改革中,监管机构有针对性地为申请上市的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灵活的上市标准。上市标准的重点也从传统的收入和利润指标转变为市场价值、技术和专利等综合指标。这些改革措施有效地促进了过去难以上市的高科技企业的成功上市和融资。以科学创新委员会首批上市公司之一的航天雄心为例。它是中国领先的遥感和北斗导航卫星应用服务提供商。它获得了许多国家专利,拥有大量高科技人才。然而,由于其短期财务损失和现金流紧张,该公司此前在国内资本市场的上市努力未能实现其愿望。这一次,公司杰出的自主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受到了科学创新委员会(Scientific Innovation Board)的重视,因此它成功上市,通过发行新股筹集了6亿多元,从而为其下一步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这不是科技创新局上市公司的一个例子。在已在科学创新委员会上市的企业中,精密仪器制造、高性能材料生产、生物技术和制药等新兴高科技领域的许多有代表性的公司因尚未盈利而获得上市批准,并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筹集了急需的资金。
本轮创新板上市制度改革的另一个亮点是放宽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要求,允许“一股不同权”的股权结构。在许多高科技公司的早期,他们的创业团队由技术研发人员组成。然而,在随后的几轮融资中,随着创业团队的股权不断稀释,他们可能会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因此,允许“一股不同权”的所有制结构可以更好地确保高科技公司在创业团队的领导下,始终专注于核心技术研发等关键领域。
应当指出,以股票市场为代表的资本市场在国家的整体经济运行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创新板登记制度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环节。我们相信,以科技板块建设为起点,中国高技术产业明天一定会迎来更加蓬勃的发展。
(2019年12月2日,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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