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哈佛、MIT、斯坦福这类的学校的教育水平是否被过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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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哈佛、MIT、斯坦福这类的学校的教育水平是否被过誉了?

图片:Pixabay / CC0

长岛歌人thx

我本科是在人大法学院,硕士是康奈尔法学院 LL.M.。非常惭愧,康奈尔不能和哈佛等强校并肩,自己水平所限,也只是个 LL.M.。但我比较喜欢学术,也认真对比过中美的法学教育,所以想交流探讨下这个问题。

就我个人经历来看,社会科学(以法学为例),如果想感受学术的魅力,真的应该来美国名校深造。当然,以国内的本科教育和美国的硕士教育进行对比,可能有点不公平。而且我国法学又更亲德日,学习美国法可能有些百无一用。但是,有一些教育方法和教育理念,我认为美国法学院走在了前面。以下是我粗浅的观察:

1.师资。

部分国内法学教授距离现实,总是比较地远。很多论文字里行间就透露出,我不想分析现实,我只是对法律做教义学分析。这种路径当然也有价值,但难免造成规制没有分寸、过急过严,结论可操作性不强,疏忽了某些当事方的重要利益,使得皇皇巨著流为废纸。对于民法刑法而言,做思维体操的作用更大。而对经济法而言,如果缺乏对现实的分析工具,那么论文就不会有价值。

史际春教授就曾评价说,学术作者的观念要再更新颖一些,不能总是希望为中央提立法建议,压服地方,不管地方利益;事实上地方会有他自己的对策,写文章时要考虑到。再就是分析法条的能力足够了,但分析现实,讲好故事的能力有待加强。我当时便对史教授由衷敬佩。因为这正是我在法学学习中所遇到的问题。我想某些老师的字里行间,也会透露出这些问题,而我们正是学着这些论文成长起来的。仅仅在象牙塔里皓首穷经,而没有分析现象的能力,恐怕不能交出令人满意的答卷。

而美国法学院的部分师资则能弥补这一缺陷。仍然举经济法的例子。我的证券法教授“白头”先生是美籍日裔,体型圆润,身手敏捷。曾经于 10 米开外准确向学生投食好时巧克力(偏题了)。他是哥伦比亚 JD 毕业,在真·宇宙大所 Sullivan and Cromwell 工作了六年,之后曾任野村证券、所罗门兄弟公司和花旗集团的董事总经理。40 多岁又投身学术,现在是讲席教授。

在白头教授讲课时,他会尽力告诉你美国证券法法条之间的勾连关系(真心草蛇灰线、浮脉千里,谢 @王丰 指正),还会告诉你这么规定是为了围堵华尔街制造的哪种漏洞。因为他就曾经担任证券公司的法务总监,所以讲课时能站在不同角度向你透露“行规”,使教学更生动了。对于资产证券化模型、柠檬市场理论、掉期交易、有效市场理论,白头教授也是信手拈来。只有当和华尔街商业世界结合起来时,我才感到繁冗的法条变得生动起来。

反垄断法教授“干草”老爷子也是我敬仰的学者。他是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毕业,第一份工作是耶鲁经济系副教授,发过好几篇 AER,后来在福特时代任司法部首席经济学家,最后来到康奈尔任法学和经济学教授。由于是经济学家出身,所以老爷子打通了经济学和法学的壁垒,每堂课先讲经济模型,再讲规制手段。那种醍醐灌顶的感觉,真的是爽。

老爷子让我相信了,反垄断法学离不开经济学基础;同时,如果修炼到一定阶段,法学的真理都可以用简单、凝练的语言复述出来。以其昏昏,无法使人昭昭。

2.课堂

美国法学教授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先进的技巧,甚至在某些角度上,比国内课堂还要原始。现在国内法学教授都会做 PPT 了,有些教授的 PPT 做得还是相当不错、引人入胜。在康奈尔法学院课堂上,教授们一般都不用 PPT,而是最原始的板书。唯一一位做了很“漂亮的”PPT 的教授,是从牛津来的。

美国法学院一年级课程和 upper class(自选学术课程)的讲授方式就是满堂灌 +cold call。Cold call 是一种很神奇的提问。它可以按顺序,也可以随机;在大多数教授那里,答不好 cold call,会直接削减期末分数。

但是你又不能随意展开,你必须先读过案例,然后答出教授想要的答案,而这个答案其实已经在判决意见或案件摘要里写明了。Cold call 是一种伪苏格拉底式教学法。表面上是师生互动,探寻真理,实际上就像一位答主所说,是教授和被提问者共同演一出戏,引出之后教授要讲的话题。

我就被干草老爷子 Cold call 两次,好歹是用蹩脚的口语应付下来了。在中国课堂上,如果被 cue 到,答不出来也可以扯着法感情说一通。但是 Cold call 有标准答案,不答对,你会感觉全班 70 多双眼睛死盯着你。教授在两三分钟内也不会轻易放过你,而是会不停启(zhui)发(wen)。我答完之后,发现心跳都快了两倍。白头教授更绝,一堂课一个多小时,只逮着一个人问,这个同学的内心一定很崩溃。

但是正因为此,美国法学课堂上几乎每个人都在课前读了案例,做好了准备,这时候的教学效果真的倍增。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某些同学的提问非常深刻,教授也做了很深刻的解答,使我们享受了正外部性。(也因为他们之中很多人已经是工作多年的律师。)

美国法学课堂的节奏特别快。因为美国学期短 + 春秋假,真正的课时只有 12 周,比国内少了近一个月。再加上同学们大多数是 JD,所以教授会直接把核心内容端出来。比如干草老爷子,一节课(55 分钟)要讲三到四个案例,这些案例需要你前一晚读透,压力可想而知。(当然,Quimbee 大法好)

不过和国内法学课堂一样,教授们的段子是少不了的。干草老爷子年高德劭,颇知旧日掌故。一天跟我们说,1989 年 10 月 11 日,川普本来是要从纽约飞大西洋城,结果老爷子去见川普,谈合规问题,川普就先让其他人坐直升飞机先去了。结果,这架飞机半路坠毁了,无人生还。老爷子课上讲了这个段子,课后还把报纸截图放进了课程平台,标题:"It's all my fault."(按:川普后来说是自己福至心灵,才选择不坐飞机的。)

3.课后

做社科学术,很重要的一点是课后和导师交流想法。一般来说,美国导师更尊重学生的想法,愿意提供很多实际的思路,而不仅限于让你去读读某个题材的著作。当然,我想国内很多大学的研究生也能享受这种待遇。

白头教授的讨论时间是固定的,虽然他很忙,但是每周二周三下午都会雷打不动地坐在办公室里等学生来问问题。如果有事,教授必须在课程平台公告自己的其他答疑时间做为代替。干草老爷子则需要预约,但是回邮件很快,而且从不失约。老爷子已经 78 岁了,用起电子设备来比我还 6,邮件几乎都秒回。

而在国内,可能教授们会有各种社会活动。你需要提前预约,失约的概率也不是没有,而且有事也不会告诉你,只留给你紧闭的大门。微信、短信也都是很难联系上的,打电话则更是唐突。最终也就写写邮件,等待教授有空时再简单回复。这种等待的感觉,其实就会打消某些同学提问交流的信心。

在交流中,教授们的思维都很清晰敏捷。其实社科学术不怕有偏见,就怕没观点。吞吞吐吐,折中主义,是最令人生厌的。干草老爷子在讲轴辐协议案例中,如何区分横向限制与纵向限制时,就明确指出:

第一,看经销商决策能否仅凭纵向指示确定下来。如果横向上的商家需要互相观望、互相监督之后才能订立纵向协议,那么它一定是横向限制(inferring horizontal agreements)。

第二,看经销商能否自由退出与制造商的约定。如果可以,那么说明限制都是纵向的;如果不能,那么说明限制存在横向的可能性。这种明确的测试标准我在判决书中都没有读到过,真心受益匪浅。

总之,和美国法学教授的课后交流,信息量比较大,确实有了“开小灶”的感觉。这也激励我在课下阅读更多文献,提出更多有意义的问题。

4.实务、后勤与环境

美国法学院的学费很贵,托马斯大法官在就职大法官的前一年才还清读法学院时欠的贷款。(当然,他 43 岁就当了大法官。)不过法学院财大气粗,也确实为我们带来了帮助。

第一,实务。我们的研讨会(seminar)都由“久经考验”的律师或法官讲授,这些人的要价自然不会低。最后要写一篇论文,可以训练基本的英文学术能力。我们还有辩论技巧(oral skills),商业法律数据库检索等课程,对实际工作还是很有帮助。

这些课在国内比较少见,也可能因为我们的实务还在摸索阶段,真正懂行的人不会夫子自道。再加上国内的信息披露还不够规范,所以北大法宝、威科先行很难做到 Lexis 或 Westlaw 的程度,启信宝、天眼查也很难做到 Bloomberg,Capital IQ 或 Mergent Online 的水平。还需要继续进步呀。

第二,后勤。服务真的无微不至,并且时刻微笑,当然效率有时候可能不太高。每个行政人员都态度友好,和国内某些行政老师鼻子朝天的状态形成了鲜明对比。

我们的图书馆员都必须是 JD(学校不太靠前),除了整理书籍,还必须教论文引用规范(bluebook)和数据库检索课程,必要的时候还得上阵修扫描仪。真正的文武全才。法学院的装潢十分豪华,给人以强烈的仪式感。这些都是学费堆出来的。

第三,环境。其实有点跑题了,不过为了宣传,还是附上。康村的环境是可以吹一波的,“翠柏扶风染藤黄,碧岑无尽点墨章”。学院有门禁,但是校园没有。土地宽阔,人烟稀少,随手一拍,都不必担心人群入境。冬天的雪扑簌簌地从枝头落下,仿佛在你的耳边细语。雪地上没有一丝脚印,河谷的冰柱使你仿佛置身北海道。

最终我想说,美国名校的社科教学水平(以康村法学为例),目前还处于世界的前列。我们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每个人的光阴有限。如果能够有条件赴美深造,去体验这种敏捷的对谈、智慧的洗礼,我相信这对学术研究水平是很大的助力。即便在思维上与之有异,能学到一些范式也是很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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