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地球法》若真实制定会包含哪些内容?

知乎日报 斜线贝多芬 209℃ 评论

《流浪地球法》若真实制定会包含哪些内容?

图片:Pixabay / CC0

斜线贝多芬,逗比

不请自来

杂文 各位客官凑合看吧

流浪地球忠实粉丝结团肝字

—————————————————我是一条完美的分割线——————————————

《流浪地球法》序言

地球文明是人类在地球上依据生态环境创造的文明。地球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辉煌的人类文明。

近年来,太阳极速老化。为了使人类文明在宇宙中延续,联合政府决定启动“流浪地球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现颁布《流浪地球法》(以下简称“本法”)对计划中诸多要点进行规定。

本法以根本法的方式规定了全人类面临太阳极速衰老的重大威胁时的一切国家、地区、国际组织、人类社会成员的义务与权利,全体地球公民必须不惜一切代价确保本法律的实施。

目录

《流浪地球法》 1

序言 1

第一章 总纲 2

第一节 本计划的介绍 2

第二节 战略物资 3

第一条 战略物资的定义 3

第二条 战略物资的列举 3

第三条 战略物资的组织方式 3

第四条 战略物资的适用和分配 3

第三节 本计划下的物资组织和配额方式 4

第五条 信用点 4

第四节 本计划下的生产方式 4

第六条 食物 4

第二章 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4

第一节 国家 4

第七条 国家的定义 4

第八条 国家的领导体系 4

第九条 国家在流浪地球计划下享有的权利 4

第十条 国家在流浪地球计划下承担的义务 4

第二节 国际组织 5

第十一条 国际组织 5

第三章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5

第一节 公民的定义 5

第十二条 公民的定义 5

第二节 公民的权利 5

第十三条 公民的权利 5

第三节 公民的义务 5

第十四条 公民的义务 5

第四章 实施机构 6

第一节 地球联合政府 6

第十五条 联合政府的职责 6

第十六条 联合政府的机关 6

第十七条 联合政府的人员来源 7

第二节 领航员号空间站 7

第十八条 空间站的职责 7

第十九条 空间站的机关 7

第二十条 空间站的人员 8

第二十一条 MOSS 8

第五章 人类社会 (选自联合国宪章) 8

第一节 人类社会 8

第二十二条 世界人口 8

第二十三条 政治 8

第二十四条 社会分工 8

第二十五条 行政版图 9

第二十六条 经济与物资 9

第二十七条 文化、娱乐事业及体育竞技 9

第二十八条 家庭与日常生活 9

第二十九条 教育 9

第三十条 新地心说 9

第三十一条 统一时区与历法 9

第二节 流浪前期准备 9

第三十二条 地下城居民资格抽签办法 9

第三十三条 难民处置办法 10

第三十四条 地球安全军管理办法 10

第六章 附则 10

第一节 本法的修改 10

第三十五条 本法的修改 10

第二节 本法的授权立法及司法机构和权限 10

第三十六条 联合政府立法院 10

第三十七条 联合政府司法院 10

第三节 违反本法的制裁 11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的制裁 11

第七章 紧急预案 11

第一章 总纲

第一节 本计划的介绍

太阳,位于银河系猎户悬臂,占有太阳系总质量的 99.68%,如今太阳内核急速老化,持续膨胀,地球将被吞没,为了生存,人类制定了前所未有的恢宏计划,驱使整个地球逃离至 4.2 光年外的新家园。

本计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人类倾尽所有建造一万座驱使地球前进的"行星发动机",和一万座庇护人类生息的地下城。

第二阶段,围绕赤道一周的"转向发动机”相继开启,驱使地球停止自转,地球停转。

第三阶段,地球将利用太阳和木星,完成最后的加速冲刺,正式踏上流浪之旅。

第四阶段,地球脱离太阳系后,“行星发动机”全功率开启,将用五百年的时间加速至光速的千分之五,并滑行一千三百年,随后,调转发动机的方向,再用七百年进行减速。

第五阶段,地球泊入目标恒星系,抵达新家园,成为目标恒星系的新行星。

第二节 战略物资

第一条 战略物资的定义

对国计民生和国防具有重要作用的物资。

第二条 战略物资的列举

包括主要的工业产品、农产品和矿产品。按加工深度,可分为原料、材料、半成品和制成品。计有 62 类 93 个品种,其中工、矿产品 80 种,农畜产品 13 种。

第三条 战略物资的组织方式

一、规划系统。从法律层面明确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承担管理职责的部门、储备规模、储备布局等,便于形成合力,提高效率。

二、保护严格。对列入战略物资储备名录的资源能源,严格依法进行保护,限制出口,切实完成储备额度,否则依法问责。

三、应对及时。对战略物资的供给应进行安全监测和及时评估,在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设计调整储备规模的预案,发挥其“蓄水池”作用。

第四条 战略物资的适用和分配

联合政府统一分配地球物资,“领航员”号空间站物资由 MOSS 管理并集中分配。

联合政府有义务分配一切必要生活物资,少数享受资料通过信用点购买,信用点为唯一合法货币,不得转让,禁止其他方式的物资交换。

第三节 本计划下的物资组织和配额方式

第五条 信用点

少数享受资料通过信用点购买,信用点为唯一合法货币,不得转让,禁止其他方式的物资交换。联合政府规定,自本法生效起,废除实体货币。全部采用“信用点”虚拟货币,可以用在医疗和交易上。另外由于物质资源的极度匮乏,食物、水、服装等必要生存资源由政府定期分配。

第四节 本计划下的生产方式

第六条 食物

以虫类作为主要食物,现有食品应急食物,统一调配至冷藏室。

第二章 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国家

第七条 国家的定义

在服从于联合政府并遵守本法前提下,保留联合政府成立前拥有合法地位的国家,由其国土、人民、文化和政府组成。

注:部分国家因移居北半球而成为无国界地域,由联合政府管理。

第八条 国家的领导体系

大批的城市合并与人口迁移重新划分了政治版图。人类聚居在行星发动机地基之下的地下城中,原本的七大洲被简单划分成亚欧大区、北美大区和机动分布区三个部分。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不同的国家也被改称为城市群,国家政府仅管理自己下辅的不同地下城,包括行星发动机在内的全球地表区域由联合政府统一管理。

第九条 国家在流浪地球计划下享有的权利

在不与联合政府意识形态、制度冲突的前提下,各国家可保留原有意识形态、制度。

第十条 国家在流浪地球计划下承担的义务

维护联合政府统一;服从联合政府的指令并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联合政府秘密,维护联合政府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二节 国际组织

第十一条 国际组织

a)本法生效日期前成立的国际组织:由联合政府全体会议审核决定是否保留。

b)本法生效日期后提议的国际组织:由联合政府全体会议审核决定是否成立。

c)审核标准:为确保有限资源下的合理分配,对“流浪地球”计划实施、团结人类或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无重大意义的国际组织,本法不建议其保留或成立;

d)为确保充分发挥各国际组织的作用,各国际组织隶属于联合政府,遵守宪法及本法,其意识形态、价值观不得与联合政府相违背,联合政府有权以一切形式干涉或中止执行国际组织的提议与行动。

第三章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公民的定义

第十二条 公民的定义

凡具有联合国国籍的人皆为联合政府的公民。联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联合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节 公民的权利

第十三条 公民的权利

公民的权利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受联合政府的保护;保护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享有人身自由权

第三节 公民的义务

第十四条 公民的义务

在全球动员紧急响应状态下,联合政府有权以一切形式征调技术人员、物资参与救援活动。

实行终身工作制、12 小时工作制(正常情况下)和普遍义务兵制,联合政府有义务分配一切必要生活物资,少数享受资料通过信用点购买,信用点为唯一合法货币,不得转让,禁止其他方式的物资交换。

维护联合政府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联合政府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联合政府安全、荣誉和利益;劳动、受教育、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瞻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四章 实施机构

第一节 地球联合政府

第十五条 联合政府的职责

联合政府由联合国授权成立,为联合国内最高权力机构,联合政府的职责是通过本法确保“流浪地球”计划以及“领航员”计划的顺利实施(另附“火种”计划的最高授权)。

第十六条 联合政府的机关

a)联合政府构成

联合政府由联合国各会员国组成,依照本法由其国土、国旗、人民、文化和政府组成 ,并入联合政府。

五大常任理事国:美利坚合众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法兰西共和国。

b) 联合政府主席

联合政府设主席 1 人,由联合政府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联合政府主席由五大常任理事国推选本地区代表并经大会选举担任。任期 5 年。不得连任超过两届。

c) 联合政府副主席

联合政府设副主席 13 人,由联合政府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五大常任理事国中各占 1 席,其余副主席席位按地区分配原则选出,即非洲 1 席、亚洲 2 席、东欧 1 席、拉美 1 席、西欧及其他国家 2 席。任期 5 年,不得连任超过两届。

d) 联合政府秘书长

由美利坚合众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法兰西共和国的国家主席轮换任职,顺序为:美利坚合众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法兰西共和国。每届任期 5 年。

第十七条 联合政府的人员来源

由美利坚合众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法兰西共和国领导层人员中的 30%的年轻人员作为联合政府的人员来源。

第二节 领航员号空间站

第十八条 空间站的职责

“领航员”号空间站隶属于联合政府,其职责听从联合政府指挥,执行指令。空间站在与地球相对距离 10 万千米处伴飞地球,为全球建立即时通讯网络,路面实时导航,和储备“火种计划”所有准备。

第十九条 空间站的机关

“领航员”号空间站隶属于联合政府,“领航员”号空间站禁止进行联合政府未批准或下达的活动和指令。

a)冬眠舱:共有 220 个,每隔 25 年开启其中 1 个,并将之前开启的 1 个休眠舱更换休眠人员重新设定为休眠状态。

b)受精卵贮存舱:贮存着 30 万颗受精卵。

c)种子贮存舱:贮存着 1 亿颗基础农作物种子。

d)DNA 库:贮存着全球已知动植物的 DNA 图谱。

e)数字资料库:贮存着设有全部人类文明的数字资料库。

f)AI 中枢:领航员主要的工作区.领航员驾驶区,维持空间站正常运转,“MOSS”AI 中枢。

g)聚变发动机:空间站的飞行动力来源。

h)生态舱:飞船生态系统的核心,种植农作物,对飞船废物进行循环处理,生产氧气和水。

i)训练中心:为确保空间站人员适应长期的太空生活,领航员号空间站设有训练中心供人员使用,以便维持身体机能。

j)急救中心:为确保空间站人员生命安全,领航员号空间站设有急救中心,定期检查空间站人员身体状况,处置空间站人员休眠或工作期间的身体不适情况。

第二十条 空间站的人员

a) 领航员

领航员由联合政府在全球航天员中选拔,主要负责执行空间站任务。

b) 机械工程师

机械工程师由联合政府在全球航天机械工程师中选拔,主要负责执行空间站日常维护及舱外维修,辅助领航员自检生活舱运行状况。

c) 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由联合政府在全球医护志愿者中选拔,主要负责空间站急救中心任务,必要时可根据人员身体状况可向 MOSS 报告并鉴定其身体状况是否适合留任。

第二十一条 MOSS

“领航员”号空间站所搭载的人工智能系统——MOSS 经联合政府授权拥有除联合政府外最高级别空间站控制权,其首要目标是依照联合政府指令最大限度保障人类文明存活,实时演算地球轨道,为地球提供预警、领航、通讯保障及全球实时定位导航,保障空间站的正常运行及完好,保障基因库的正常运行,锁定控制权限,引导领航员完成任务。(另附紧急状态下“火种”计划解锁权限)

第五章 人类社会 (选自联合国宪章)

第一节 人类社会

第二十二条 世界人口

2026 年氦闪危机至 2034 年联合国确认“流浪地球”计划的九年间,由于全球性的社会动荡,世界人口非自然死亡率大大提升。人口比例,青少年 41%,低于 60 岁人口 56%,老龄人口仅占 3%。人口分布受到陆地分布和发动机分布的影响。联合国相关部门已在研讨,在度过木星危机后到抵达比邻星之间的过渡期要采用的鼓励生育政策。

第二十三条 政治

联合国成立联合政府以及联合国地球安全军,并研发了“MOSS”AI,负责“流浪地球”计划和“火种”计划的执行。AI 系统不会在决策时掺杂感情因素,可以严格保证计划的执行。

第二十四条 社会分工

自由经济萎缩,社会工种数量变少,社会阶层差异缩小。少数人(成年人口中的 9.1% )在体制外生存,通常被视作社会的最下层。成年人口中,社会分工的大致比例如下:

流民:0.3%。无业者: 4.5%。自营者: 4.6%。工人: 42.1%。行星发动机维护人员: 19.4%。军人: 13.2%。科学家与高级技术专家: 5.2%。政府人员: 10.7%。

第二十五条 行政版图

重新划分了政治版图。原本的七大洲被简单划分成亚欧大区、北美大区和机动分布区三个部分。在“流浪地球”计划实施期间,不同的国家也被改称为城市群,如中国城市群、美国城市群等。国家政府仅管理自己下辅的不同地下城,包括行星发动机在内的全球地表区域由联合政府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 经济与物资

迁往地下城后,实体货币不再使用,全部使用一种被称为信用点的虚拟货币。通过在不同岗位工作可以获得不同的信用点。这些信用点可以用在医疗和交易上。食物、水、服装等必要生存资源由政府定期分配,保证每位公民都能投身工作。

第二十七条 文化、娱乐事业及体育竞技

联合国只保留了 1 月 1 日的元旦节庆作为公众假期,其余的各民族节日由不同的城市地方政府自己管理。通常倾向于不设置假期,只由民间自发庆祝。

第二十八条 家庭与日常生活

家庭制度仍然像 20 世纪与 21 世纪的人类“黄金时代”,但更倾向于自由化。只有“领航员”计划 3000 名参与者的家属是社会中的特殊阶层,享受高额的福利,无须参与危险的地面工作,对一般的违法行为享有豁免权。政府以此来补偿他们家庭被拆散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教育

实行七年制义务教育,四年的小学和三年的职业培训。除了必备的通识教育外,“ 新地心说”的教育贯穿始终。16 岁即为成年。所有人都会在职业培训毕业后实习两年,直到 16 岁成年之后正式转正。

第三十条 新地心说

联合政府将“新地心说”这个词汇编列到不同的官方和非官方文件里。

它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三个基本思想:

1.人类是一个大家庭,地球是茫茫宇宙中目前唯一可选的定居点。所有人都有义务维护这个家族的存续。

2.“ 流浪地球”计划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是让尽可能多的人幸存下来的计划。任何破坏计划进程的行为,都是对人类的公然背叛。

3.逃亡的不是我们,不是地球。我们只是让宇宙加快转动,让新的太阳移动到离我们合适的位置。每一个人的无私奉献,都是为了让这个宇宙继续围绕人类大家庭转动。

第三十一条 统一时区与历法

时差不再存在,人类使用统一时间。在地下城最常见到的是时钟。法令规定在任何服装上都要装上计时器。所有计时器每天都在同一时刻接收地下城内的无线电波自动校准。地下城内,昼夜全部由人为控制。室外空间的光源由府统一管理。白天 14 个小时,夜晚 10 个小时,光源依然模拟着当年正常地球的展昏变化。记录日子的方法,无论 X 月 Y 日,还是 X 月 Y 周星期 Z 都是常用的。

第二节 流浪前期准备

第三十二条 地下城居民资格抽签办法

为确保“流浪地球”计划的顺利实施及有序开展地下城移居,规定如下:

  1. 为表彰领航员对“流浪地球”计划以及人类文明作出的重大贡献,领航员可选择一位直系亲属直接获得地下城居民资格。
  2. 未成年人可直接获得地下城居民资格。
  3. 未成年人的一位直系亲属、妇女、高龄公民拥有优先抽签资格。

d)抽签结果不得转让、出借或赠予。

第三十三条 难民处置办法

因地下城居民资格和资源有限,部分公民无法移居地下城,为处置难民问题,规定如下:

  1. 在行星发动机周围划定生活区域,利用行星发动机散热热能为难民提供生存环境。
  2. 联合政府定期为难民空投补给,但因资源有限,无法满足所有难民。

c)对脱离指定生活区域的难民,地球安全军应引导其返回指定生活区域。

第三十四条 地球安全军管理办法

为确保“流浪地球”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地球治安稳定有序,设此办法,规定如下:

  1. 地球安全军由各国军队、警察及安全部门组成,隶属于联合政府,遵守宪法及本法,维护联合政府利益,保守联合政府秘密,听从联合政府指令,执行联合政府下达任务。地球安全军编制、军籍由其国籍和所属救援队类别决定。

b)地球安全军主要职责:维护行星发动机周边及地下城治安稳定,执行地表救援,火石运输护送,难民物资投送任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一节 本法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 本法的修改

本法修改需要由联合政府常任理事国或五分之三非常任理事国提议,由联合政府立法院完成草案,并在联合政府全体会议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票选通过。

第二节 本法的授权立法及司法机构和权限

第三十六条 联合政府立法院

联合政府立法院为联合政府直属机构,负责本法案条例起草及修改工作,人员由五大常任理事国各派遣两名代表组成,其主要权限如下:

a)根据联合政府提议起草《流浪地球法》修改草案。

b)以立法机构名义提议《流浪地球法》修正案,提交联合政府表决。

c)对于联合政府修改提议有权以不符合《流浪地球法》精神为依据驳回并提供修改建议,每份修正提议仅能驳回一次,联合政府可在某份修正提议被驳回 48 小时后再次投票提交,且立法院无权驳回提议。

第三十七条 联合政府司法院

联合政府司法院为联合政府直属机构,负责监督本法案被严格执行,并对违反《流浪地球法》的个人或组织判定法律责任。机构由 9 名法官组成,其中 5 名由常任理事国任职,其余 4 名由各非常任理事国轮流任职,每届大法官通过司法院投票产生。终身任职。其主要权限如下:

a)判定联合政府某项决议违反《流浪地球法》,强制在 24 小时后进行第二轮决议投票。

b)对重大司法案件的最终判决。

c)监督各下级法院审判。

第三节 违反本法的制裁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的制裁

任何违反本法的个人或组织都应受到制裁,现规定如下:

a)违反本法,但并未造成任何负面后果及社会影响者,行为人判处拘留 3 到 15 天,并停职观察处分。对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严重警告处分。

b)违法本法,并造成负面后果及社会影响者,行为人判处有 2 个月以上 3 年以下强制劳动,并削减物资配额。对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停职观察。

c)违反本法,并造成严重负面后果及社会影响者,行为人判处 3 年以上强制劳动,最高判处剥夺地下城居民资格,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所属单位负责人停职,并根据情况处以行政处罚。

d)违法本法,对人类文明生存造成严重危害或严重影响“流浪地球”计划、“领航员”计划、“火种”计划实施,以反人类罪论,就地正法。

e)执法者在自身或他人生命、公共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有权以一切形式干涉或中止相关违法行为人或组织的行为。

第七章 紧急预案:

预案 1:空间站故障

①空间站发生故障或存在人为毁坏空间站行为时,MOSS 立刻上报联合政府,组织宇航员、机械工程师修理故障或解除威胁。

②若发生不可逆转的致命故障时,MOSS 启动休眠舱逃生系统,脱离空间站,保障领航员生命安全。

预案 2:叛乱暴动

①发动机及地下城在被叛军攻击时,地下城立即紧急封锁,警察部门维持地下城秩序,部队即刻全部出发,抵御叛军。

②无法自主消灭时,应及时向附近基地请求援助。

④保护行星发动机的安全为第一优先级,应全力保障发动机控制权限处于安全状态。对于地下城居民的救援只应在达成上述目的后尽量开展。

预案 3:发动机故障

①立即提升戒备等级同时报告联合政府,派出发动机维护组检查问题。

②基地自身无法解决应立即向最近的火石基地请求援助。

预案 4:人员叛逃:

叛逃人员 ID 将即时上传联合政府网络并进行全球车载广播,发现叛逃人员应及时控制并移交附近警卫部处理。在制服叛逃人员过程中,执法人员有使用任何手段的权利。

预案 5:人员失踪

在发现人员失踪后,人员归属地下城应尽快查询失联人员 ID 以定位和查询生命体征,必要时出动医用救援队并上报情况,由基地协调,尽可能挽回人员生命与机器装备。优先救援失踪军人、运载车驾驶员、“火石”和“行星发动机”设备相关技术人员。

预案 6:人员紧急征用

在执行任何紧急预案时,隶属于联合政府的机构或人员有权征用任何人员、工具及载具,全体公民应极力配合,不得违抗。对于拒绝被征用情况可参考使用预案 4。

预案 7:地下城故障

当地下城遇到故障时,故障区人员应保持冷静,地下城公民应由政府人员指挥有序行动

①所有军人及政府工作人员立刻回到本职岗位报到。

②无关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

③撤离按照:执行任务人员、未成年人、成年人、老年人顺序有序撤离,对于不依照规定撤离者,政府人员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恢复秩序。

火种计划(联合政府已提前授权,触发生效)

当“流浪地球”计划失败,已无法挽救地球和现有人类文明时,MOSS 全权接管空间站权限,控制空间站进入低功率运行状态,切断地球与空间站双向联系,全体宇航员进入休眠单位,空间站切入逃逸轨道,自行前往目标星系,寻找合适的星球延续人类文明。

启用情景 / 触发情况:火种计划生效的唯一条件:当且仅当地球经历无法逆转的破坏状态且无法保存人类文明时,火种计划生效。

注:上述条例涉及“火种”计划部分不得写入联合政府公发版《流浪地球法》。

—————————————————我是一条完美的分割线—————————————

以及 感谢 @DD RR 老师提供的部分条列模板。

告辞。

转载请注明:微图摘 » 《流浪地球法》若真实制定会包含哪些内容?

喜欢 (0)or分享 (0)
发表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