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可以说「他被打了/被他打了/把他打了」,而不能说「他把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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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可以说「他被打了/被他打了/把他打了」,而不能说「他把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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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可以说“他被打了”“被他打了”“把他打了”,而不能说“他把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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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从词类的角度解释这个问题,我写论文时注意到了这个情况,不过首先还是需要将题主的题干重新梳理一下:“他被打了”和“被他打了”账面上是换了一下两个字的位置,实际上是两个不同层级的结构,不应该放在一起比较,应该将“被打了”和“被他打了”比较,提炼一下就是:为什么“被 +NP+VP”[1]和“被 +VP”都是可以的结构,而“把 +NP+VP”可以,“把 +VP”却不太成立。

首先,如果你查阅最权威的《新华字典》,会发现这“把”和“被”这两个字都被归类为“介词”。但我并不认同《新华字典》的分类,我认为这个分类是偏保守的,可能更多地是为了教学方便,而没有特别在意从语言学的角度进行考察。我的结论是,现代汉语中,“被”是一个助动词,而“把”主要是个介词。词类上的区别可以非常轻易解答题主的问题。

我的考量非常简单,我们可以检查把字句和被字句的各种句法特征,首先我们会发现它们并不太一样,然后我们可以把它们和其他我们姑且可以认为是某类词汇的“范例”的词进行比较,看看“把”和“被”到底更像谁一点。这也是大部分汉语词类划分研究使用的方法,从赵元任(1968),到郭锐(2018),大抵都是这个办法。

我们可以列举其他把字句和被字句的细微区别,比如,把字句和被字句和副词的关系并不一样。

他被打了。
他肯定被打了。
* 他被肯定打了。

这一组例子可以证明,“被”字之前是唯一可以安放“肯定”、“也许”这类“态度副词”的位置,所以“肯定”修饰着“被”字结构。但把字句却不太一样,由于“把 +NP”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作为一个整体被位移的,我们可以发现副词并不能以“把 +NP”作为补足语:

你把这棵菜切了。
你把这棵菜赶紧切了。
把这颗菜,你赶紧切了。
* 赶紧把这颗菜,你切了。

类似于副词,把字句和被字句和否定词的关系也太不一样:

张三没被李四打。
* 张三被李四没打。

张三没把李四打死。
?张三把李四没打死。(这句话的接受度可能会有争议,但我个人认为比对应的被字句好很多,可能需要更多的语境)

被字可以单独用作回答(尤其是否定回答),但把字不可以:

张三被李四打了吗?
没被。(这句话的接受度也许也会有争议点)

张三把李四打了吗?
* 没把。

我于自己的论文中还总结了介词和动词的其他句法区别,具体情况如表所示[2]

?被把单独回答问题 √ × 被否定 √ × 被副词修饰 √ × 和态度副词的位置关系 × √ 和方式副词的位置关系 √ √ 体助词 × × 位移其后的 NP × × 省略其后的 NP × ×

从这个表中我们可以发现,“把”字和“被”字并不一样,那么它们的句法特征更像什么呢?请参考下表,其中列举了几个词类上没有争议的词的情况:

(其中,adverbs 指结构能否单独作为副词的补足语,adverb position 指结构和不同类型的副词的位置关系,aspectual marker 指能否被体助词(“了”、“着”)修饰,dislocation 指后面的 NP 能否被位移,omission 指后面的 NP 能否被省略(实际上,由于我们会发现把字句和被字句根本不是相同的结构,讨论它们的 NP 能否被位移和省略,纯粹是讨论表层结构的情况。)

通过对比我们发现,“被”像助动词“使”,而“把”则更像介词“从”。结构上,“把”和其后 NP 形成一个介词短语,而“被”要求后面是一个从句。这个从句是无所谓有没有主语的,这个特征允许“他被(某人)打了”,而介词“把”需要它的补足语是被指明、留在原位的,所以“你把他打了”中的“他”必须出现。


不过这是一定的吗?我个人有不同的看法。由于前段时间写论文的缘故,我在日常生活中会非常注意各种各样的人使用虚词的情况。虽然例子不多,但我偶尔确实会发现人们会无意识地将“把”字单独使用。举个例子:

那个水,你把递我一下。
衣服你把洗了吗?

我不想消极地将类似的情况理解为单纯的病句,我认为汉语介词是有进一步发生语法化的趋势的,其中最典型的情况是“给”。在这里我必须简单说一下,什么是语法化呢?简单来说,语法化指一个语言学因素从语法状态比较低的情况变化为比较高的情况(参考 Kury?owicz 1976 的定义)。这个定义还是比较抽象,我们以“把”字为例,来解释这个问题。

首先,以我们的文言文知识,我们知道“把”在古代汉语中,是有动词含义的,即“拿、抓”,这个含义类似于现代汉语一些不太常用的词组里的含义,比如“把持”、“把住”等。这个例子经常出现在学术作品中:

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 《墨子》
禹亲自手持天符令,来讨伐三苗部落

“把”字经常用于联动结构中,这种结构在古汉语中就很常用了,比如:

悉发国人操刀把杖以击之 《论衡》
派遣所有国民操持刀具、手持棍杖去攻击它

在这个句子中,“把”杖的“把”仍然是本义,和另一个动词“操”并列放在一起。某些动词在联动结构的广泛,给了人们充足的重新理解句子结构的机会,最终达成再分析,完成这些动词在这一阶段的语法化过程。在《论衡》的例子后,一个经典的例子来自杜甫的诗句:

醉把茱萸仔细看
1. 我喝醉了,拿来狗尾巴草仔细地看
2. 我喝醉了,仔细看狗尾巴草

理论上,这两个解释都是说得通的。解读(2)产生的条件是,动词“把”的宾语和后面动词(这里是“看”)的宾语为同一个,以及“把”这个动作是否明显、可以被察觉。这种模棱两可的情况越多,产生再分析的机会就越多,最终人们再也不把同样浅层结构里的“把”当成是一个动词,而完全变成了一个标记处置对象的介词——表抓、拿的动词变化为表处置的介词这一阶段的语法化就完成了,也就变成了现代我们用的用法。

(所以,在这里我必须再次吐槽,喊麦神曲里面的“醉把佳人成双对”完全惊悚——“一人我饮酒醉”,主语是我,然后“醉把佳人成双对”,我没有理由理解主语变换,所以作“我抓住了佳人,使他们配对”?这也太鬼畜了。)

语法化有一个经典的理论模型,即“语法化渐变”Givón (1979: 209),Hopper 和 Traugott (2003: 7),以及 Lehmann (2015: 173):

content item 实义词 > grammatical item 语法功能词 > clitic 附着语素 > inflectional affix 屈折词素 (> ? 消失)

所以对于“把”来说,它在语法化的路上刚走完第一步——实义动词变成语法功能词(介词)。由于它是一个非常高频使用的词汇,我们可以期待它向下一步迈进。在词类上,我们可以类比的是一个印欧语的概念“动词前置词”(preverb)。广义上来讲,所谓的“动词前置词”包含了介词这个词类,它比介词多的一个特征是,“它可以”单独和动词一起产生更紧密的关联(Booij and Kemenade 2003: 1)。印欧语中,我们可以发现一大批和介词同源的动词前缀,它们都可以归类为“动词前置词”。

“把”很有可能在介词的基础上,向更广义的“动词前置词”发展,如图:

语法化渐变的理论模型似乎可以解释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把”后名词已经在语境中被明确的情况下,偶尔也会将“把”单独使用,直接和动词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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