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了以后,很难想去什么新的地方;反而对老地方,越来越眷恋。
对我来说,一年有十天的时间在广州,都觉得这一年没有白过。
即便到现在,人们问我那里有什么好玩的,我也一时间答不上来。因为吃的都是朋友带你吃;我单独去的地方,不是学校就是书店。
而城市和城市间有什么不同?哪里没有许多人,哪里没有咖啡馆,哪里没有参天大树?
可我觉得,偏偏因为那些最相似的东西都有所不同,所以构成了这个城市特别的磁场。
比如——
广州的人是温柔的、暧昧的;
广州的植物,是妖娆的、性感的;
广州的食物,是赤裸裸的、变化无穷的。
它们是这个城市的基本元素,可它们身上都有着鲜明的特征。
每次在广州呆的几天,我都无法描述自己的五官是如何打开了愉悦的开关。
不过这次,我倒是好好的记了一番。
先说说三场“盛宴”吧:
(一)
家住五羊新城的胡妈妈,在9楼天台种了一片自己的蔬果天地。
有很多植物我都不认识。百香果原来像葡萄藤,黄皮和龙眼分不清,霸王花和仙人掌有点似。她说百香果的种子一撒下去,那个藤就蔓延的疯长……直到不得不去找来几根废弃的门板作架子,把茂密得分不开的藤蔓植物架出一片天地。
从隔壁小区24楼远眺的时候,我竟然一下就识出了那片百香果。
它成了这个天台独一无二的标识。——奇怪的是,每个天台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植物配搭。如果你仔细观察,会发现那一片绿绿葱葱的楼顶,其实各有不同。
我住的几个早晨,胡妈妈都做了很丰盛的早餐。
炒好的芝麻,和生米放进豆浆机,出来一碗稠稠的芝麻糊。
鱼肉、芋头、虾米放在粥里生滚,一锅可以吃一整天。
细的米粉,和洋葱、大葱放在一起炒一盘,淋上一点辣椒酱。
滑爽的乌冬,摘一把天台上种的地瓜叶,拌上昨天晚饭的红烧肉汤。
后来才知道,原来她是东北人。(所以是碳水化合物实验的一把好手。)
正式的晚餐,我只吃了一顿,都觉得好惊艳。
红烧肉明显不是烧,是炖;
冬瓜汤里有薏米让我很意外;
蒸鱼头,摆好的葱姜蒜和香菜,和餐馆里的漂亮姿态没有什么不同。
最奇妙的是米饭,竟然用砂锅煮——这一家人都说,电饭煲煮的饭虽然快,可并不那么好吃——我这才真的惊讶,一粒米都有细节。
其实就算是水,胡妈妈每天都用最新鲜的柠檬对待。
每天深夜回到家,我喝上一口苦味,总是意犹未尽。
在广州的最后一天早晨,我们聊着买菜有多难。
她说三四月的菜最新鲜,不用施肥,北风一吹,春天里一顿疯长,随便摘一把菜都好吃。
可是到了六七月,菜容易长虫,市场上买到的都是农药处理过的不新鲜,不如吃瓜。
有时候她会坐地铁去芳村,一次买够菜。
往常附近的菜场早上五六点就热闹了,现在要到八九点。 又多半是昨天下午进来的隔夜菜,所以她都很少出去买菜。
看到特别好的肉,她会眼睛一亮。
去天台时,她摘给我一种水果 ,我第一次看到,也第一次听说名字。
黄皮——我咬了一口不成熟的果子,青涩得真新鲜。
巧也是巧,几天后见了它成熟的样子:
葡萄大小,表皮不是那么光滑,毛剌剌的;也郑重的吃了一口。味道好特别。
南方的水果千奇百怪。像龙眼、荔枝、榴莲这些,都不如那些颜色艳丽、颗粒饱满的苹果、草莓、樱桃,挂在枝头就让人垂涎欲滴。
如果你不剥开粗糙的外表去尝试,也永远不知道,原来让人上瘾的味道都不需要很华丽。
人也如此。
(二)
Benson家住五羊新城的另一头,爸爸是位老华侨。
我们叫曾爸爸 “阿蛄”——蛄是一种昆虫的名字。叫这个名字大意是这个虫到哪里都可以长得很好,有点像北方的人起小名,都叫阿猫阿狗。
但“阿蛄”,怎么听起来都有点酷。
阿蛄长得像鲁迅。看老照片,从年轻到现在,英气都没有变。
(看过他单车骑行的视频,真是矫健得连儿子都追赶不及。)
虽然早年间举家来华的故事是场悲剧(印尼排华)——但对我这样无知的年轻人来说,却多了几分传奇色彩。
陪这样一位英姿飒爽的前辈喝酒,我也喝得痛快。
更何况曾妈妈还做得一手地道广东菜:
先来一碗鹌鹑汤……
再来一口煎酿 茄子 / 尖椒塞肉~
尖椒是曾妈妈从台山带回来的,好辣,辣到哭——但是好好吃啊!!!!
我们南京有辣椒塞肉的吃法,也有茄子夹肉。但是一起呢,就真的没有试过……
瑶柱焖节瓜——一直觉得“瑶柱”这个名字取得太好,好像什么菜加了它都有点仙(鲜)气。
陈皮骨——真的是靓绝宇宙!!!!陈皮用的肯定是新会的陈皮,具体怎么做……我也没听清楚……超爱排骨我只顾着闷头吃了o(╯□╰)o
烤鸡翼我大概也吃了半盆吧~
话说回来,我觉得广东人做菜最深的功力是做绿叶菜。
比如胡妈妈做芥蓝,曾妈妈做菜心,看起来简单一盘绿色——但是越简单的菜,越难伺候。因为没有那么多料去辅佐,食材本身的味道就尤为重要。
对我这样蒜片都会爆焦的人来说,看到菜心上的蒜是白色的,就忍不住叹为观止了……
饭后Benson泡一壶好茶——年轻时他最闻名的事件是用大红袍煮茶叶蛋……也不多提了,这茶确实泡得好。
(个中门道,连不同品牌的纯净水都有讲究。)
吃得饱饱的告别后,曾妈妈打了个电话来:那些椒你们没吃完呐~~可是广州都买不到的好椒啊!
于是我心里默默感叹:看嘛,这就是广州人对食物隆重的态度。
(三)
春春不是广州人,是荆州人。但是90后的她在广州几年,也都学得做一手好菜了。
她是给我们“100个城市生活的人”集体写作计划第一个投稿的作者。(我仍然对第一封邮件抱怀感激。)
她写的广州,特别温暖;实际上,见了她本人也更加了解,她就是让人温暖的女孩。
去春春家做客前一晚,她就写好了菜单。
我当时还不知道这几个菜意味着什么,到了她家才知道有多隆重……
她住的这间宿舍不大,床、冰箱、空调、窗帘都是自己添置。
虽然她说想在广州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我忽然很羡慕,人在这样简单空间里,也能够获得满足和平静。
她说自己原本不爱做菜,也是来了广州,才一点一点有了兴趣。
这一锅椰子炖鸡,让我惊叹和某天在文明路喝的老字号达杨并无多大区别。
她大概是二十几岁的人中为数不多愿意花时间挑虾筋的人。
清蒸多宝鱼——两个广州人说蒸鱼的要点在于豉汁,春春胸有成竹说,这豉汁恰恰是她最得意的部分。
不过对我这种复杂料理的白痴来说,能有一盘整鱼都是华丽的。
排骨土豆——排骨有糯糯的味道,因为裹了土豆泥,还蛮萌的~
这道菜,就知道她是湖北人啦~~清炒藕丁
我去春春家楼下的超市,无意间还发现了这罐饮料——健力宝!
小时候的味觉记忆一下子涌上来……
在春春家伴着美食聊的一下午,好像故事一下不能在这里说完。
(她的豆瓣叫“平安喜乐”,她的文章在我们的公众号“city_100”里回复“广州”可以看到。)
我本是要去听“百城计划”作者的故事,竟然意外收获了美食。——大概这也是独属于广州的缘分。
之后我不禁思考,所谓的“食在广州”,到底包含了多少深层价值。
我发现,美食的定义,原来并不仅限于喧闹精美的食肆酒家,而是这样理所当然的存在于所有平凡人家中,成为他们生活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不管这些人是久居于此,还是新迁徙而来,周遭环境对待食物统一的态度,最终都把他们潜移默化成了同一种人。
“住家菜”,多了一个“住”字,菜都有了安定的味道。
住越久的人,也越懂得用最合适的食物来展现生活的味道。
——这,大概也是“食在广州”的一点精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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