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友情能对抗时间

豆瓣一刻 豆瓣:慕容素衣 178℃ 评论

初秋的一天,发小带我去浏阳爬大围山。此时的城市还是秋老虎肆虐的时候,山中却已有凉意。

我们把车开上山,住在半山腰一户山里人家,门口有一个宽大的平台,正好对着西山,是观赏落日的绝佳位置。夕阳烧红了半边天,一轮红日慢慢地沉下去,然后星星一颗接一颗地冒了出来,疏疏落落的,但很明亮。

路边栽满了梨树,那种最最普通的黄皮梨子,农户用纸袋将梨子一个个精心包好,沉甸甸地挂在枝头煞是诱人。在征求了主人的同意后,发小摘了两个梨,我们一人一个,胡乱在衣服上擦擦就啃了起来,一口下去,清甜的梨汁瞬间涌满口腔,出乎意料地好吃。

我们啃着梨,悠闲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山风吹过来,遍体清凉,天上的星星慢慢多起来了,发小想指北斗七星给我看,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我感叹说要是盛夏来就好了,这么高的山顶,肯定能看到银河,千万颗星星交汇而成的河流,多么壮观。

秋天其实也很好,入秋后的月色最好,更何况,身边还有好朋友相伴。走得累了,我们在农家找了两张竹椅,坐在敞凉处,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月亮挂在东山的树梢上,满山月色,满天星斗,一切都美好得像个幻境。

我说:“都快中秋了吧,你还记得不,有一年读小学数学老师发神经,叫我们点着蜡烛去补课,下了课后出来一看,天边正好有个红月亮。”

她说:“当然记得啦。还有一次,正好是中秋节吧,我们两个人半夜睡不着,爬起来四处游荡,一起坐在稻草垛前,不停地唱着一首歌,就是那首《季花又花坠》。”

我随口哼了起来:“浮生中,几起风波;尘世里,几番浮沉……是这个吧?其实那时候我们才十来岁,哪里知道什么叫做风波,又哪里体会过什么浮沉呢。”

“我读小学时不知怎么的,数学成绩特别差,老是算不清四则混合运算,所以每次放学都要留下来做题目。你那时很厉害的,每次都做对了,可也会留下来。”

“为什么啊?”

“因为你要陪我啊。”

汗,没想到小小年纪的我居然如此讲义气,自己都记不清有这么一回事了。和她有关的记忆,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有一年我流落去了贵州,众叛亲离,千夫所指,某个寒冷的冬夜,忽然接到她给我打的电话,她说,就要过年了,你要是回来不了的话,我代你去看看你奶奶吧。

当时挂了电话,我的眼泪刷地一下就掉了下来,可能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认定了,她是我一辈子的好朋友。一辈子有多长,那时的我还想象不出,如今已过了半生,很开心我们仍然是好朋友。

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发小,生活在同一个村子里,两家的直线距离不会超过三百米。村子里有一群同龄的小伙伴,估计有五六个人吧,我们一起上学,一起玩耍,恨不得睡觉都腻在一起。

她家后面有一座小山包,长满了油茶树,有些长得茂盛的树亭亭如盖,就像一把把大伞。有个下雨天我们在油茶树下躲雨,我忽然突发奇想,将树命名为“飘香楼”,还拿出小刀在树干上刻下了这三个字。几个小朋友热血沸腾,当场撮土为香,结拜为兄妹。后来还点了香,用香在手腕上印下了属于自己的名号,分别是日、月、星、风、云之类,印在我腕上的是个弯弯的月亮。好像她不在这群人里面,小的时候,她和我们这群人并不是特别亲密,倒是大了后和我越走越近。

那时肯定认为,我们永远都会是好兄妹好朋友。结果呢,读初中时我搬到了镇上,曾经形影不离的那几个人,渐渐变得越来越疏远。其实镇上离村里才不过三四里路吧,遗憾的是这么一点点距离,已足矣冲淡少年人的感情,就像我腕上的那个半月形痕迹,越来越淡,终于看不到一点痕迹了。

长大后,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也交过不同的朋友,这种友情的轨迹都大体相似:一开始大多是因为离得近或者从事同样的行业而走在一起,后来由于其中一方的离开或调动,让双方渐行渐远。我记得以前在乡村小学教书时,也有几个走得特别近的朋友,后来我考研出来后,绝大部分都失去了联系。

做为一个极度感性的人,我曾经为好朋友之间逐渐疏远而深深伤感,我们那个年代听的歌里都这么唱,“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为什么我们会松开彼此的手呢?后来总算明白了,一个人不可能有那么多一辈子的朋友,绝大多数人都只能陪我们走一小段路,我们要做的就是,同行时相互陪伴,分开时也要心怀感激。

庆幸的是,我还拥有一两个从未失散的朋友。就像我和她,自从长大后就很少碰面,没有生活在一个城市,从事的行业风马牛不相及,可心底总是彼此挂念。一旦见面了就会有说不完的话,从过去聊到现在,有时候什么也不说,静静相对也不会觉得尴尬。

时间是这样一种神奇的事物,它会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也会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时间会让我们疏远一些人,也会让我们和另一些人的感情日渐深厚。多少儿时伙伴已各奔天涯,多少昔日好友已形同陌路,大浪淘沙,到最后还能陪伴在你身边的朋友已成为了你的后天亲人。

这样的后天亲人太少了,正因为少,才倍显珍贵。除了她之外,我还有一个男同学,读书时他追过我的好朋友,因此一度和我也走得很近。中学毕业后,我们几乎没了联系,可其实一直通过QQ、微博等各种方式关注着对方。我出书后,他向我索要一本书,从不送人书的我居然破例给他寄了一本。在表面上来看,我们毫无相似之处,他在家乡小镇教书,天天打牌,我在南方小城打拼,忙得像狗,可我一直觉得,我们在本质上是一类人。

多年后,我们在同学聚会上相遇,他笑着向我走来,仿佛从未分开过。我们言笑晏晏,那种亲切的感觉不需要寻找,自动就回来了,我很高兴过了这么多年,我们仍然相互了解,而了解是多么珍贵。

聊天时,他当着大家的面说,班上所有女同学中,我在他心中排第一位。大家都笑他说怎么可能,你那时还暗恋某某某,明恋某某,难不成她排位还在那两位之前吗?

我也笑着说不可能,心里其实是相信的。我和他,当年都是武侠小说迷,他爱古龙,我爱金庸。巧的是,我的那位发小,也是武侠小说迷。喜欢武侠小说的人是这样一种生物,他们的思维似乎还停留在虚拟的二次元,对于他们来说,朋友是最可贵的,甚至比爱情都要可贵。一个人可以爹不疼娘不爱没有人喜欢,但他怎么可以没有朋友!

这样的人,即使在现实世界中活得再平庸再乏味,心底还是渴望着高山流水遇知音,期待着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吧。他们交朋友从来不看表面,图的只是心心相映。

很多所谓的友谊在时间和距离面前不堪一击,可最好的友情却能对抗时间的侵蚀、对抗空间的分隔、对抗阶层和地位的悬殊,即使天各一方,仍然心意相通。两个朋友能够走到底,不仅仅是因为价值观、人生观相近,更是因为彼此珍惜、相互欣赏,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比如俞伯牙和钟子期,按照世俗的标准,俞伯牙是名士,钟子期是个樵夫,八竿子都打不着,可这两个人偏偏成为了知音,钟子期死后,俞伯牙摔琴酬知己,发誓再不弹琴,这才是友谊最动人的地方吧。

比如顾贞观和吴兆骞,吴因被人诬陷流放到宁古塔,这种情况下,多少人避之不及,顾贞观却写了两首《金缕衣》呈给纳兰性德,托纳兰营救友人,后来在纳兰的四处奔走下,吴总算平安归来。什么叫做生死相许?这便是了。顾贞观的《金缕衣》字字泣血,情深意重,一字千金,放在清词里面绝对是榜首。吴兆骞是不幸的,同时又是幸运的,因为他有顾贞观这样的好朋友。

有句话说朋友是同一灵魂寄生在两个躯壳中,老实说,不是所有人都能找到相似的灵魂,正如不是每个人都有灵魂。如果有幸找到了,不要因为境遇的变迁轻易松开对方的手。有时候我们需要程蝶衣那种“不疯魔不成活”的执着:说好了是一辈子,差一年,差一个月,差一个时辰,都不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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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顾贞观《金缕衣》二首

其一

季子平安否?便归来,平生万事,那堪回首!行路悠悠谁慰藉,母老家贫子幼。记不起,从前杯酒。魑魅搏人应见惯,总输他,覆雨翻云手,冰与雪,周旋久。

泪痕莫滴牛衣透,数天涯,依然骨肉,几家能够?比似红颜多命薄,更不如今还有。只绝塞,苦寒难受。廿载包胥承一诺,盼乌头马角终相救。置此札,君怀袖。

其二

我亦飘零久!十年来,深恩负尽,死生师友。宿昔齐名非忝窃,只看杜陵消瘦,曾不减,夜郎僝僽,薄命长辞知已别,问人生到此凄凉否?千万恨,为君剖。

兄生辛未吾丁丑,共此时,冰霜摧折,早衰蒲柳。诗赋从今须少作,留取心魄相守。但愿得,河清人寿!归日急翻行戍稿,把空名料理传身后。言不尽,观顿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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