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安全剂量的毒物,怎么就不能谈剂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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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安全剂量的毒物,怎么就不能谈剂量了?

图片:Public Domain

KellyWeaver,For Public Health

今天看到《我再也受不了“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这个伪科学说法了!》这篇文章获赞众多,我首页的几个医学大 V 都有点赞的,看来耽误的人着实不少,心酸。

可能是由于紫霞同学专业背景的原因,这篇文章在毒理学角度看来还是有一些问题的,这可能也导致了这篇文章评论区里以抬杠混淆视听的评论不断出没。我在这里指正如下,供大家参考。如有疏漏之处,欢迎各位同行斧正,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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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正之前,先简要复习一下“抛开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这句话为什么会出现。

“剂量”对毒物的毒性的评价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很多毒物对人体的损害程度都遵从“剂量 - 反应关系”。当剂量吃得不够的时候,你是死不了的。

因此,对于毒物,我们都要求一定要谈剂量。即使是毒如砒霜,如果剂量小,不仅吃不死人,还能治疗白血病;反之,即使是氧气这样的我们生存必须的物质,如果吸入剂量太大,我们也会氧中毒。

所以,当朋友圈有大量类似“某某物质有毒,赶紧远离”这样的文章误导大家时,“抛开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这句话就应运而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类文章背后共同的逻辑错误:某物质有毒,但我们并不一定能接触到它能产生毒作用的那个量。


研究证据不足,谈“毒性”就不谈剂量了吗?

@紫霞狼 在他的文章里提到,“‘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这句话只适合那些已经研究的非常透彻清楚的毒素”,而缺乏足够的资料的毒物是不能谈剂量的,因为我们无法确定什么情况是安全的。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提法是不对的。

任何化学物,即使毒理研究还一片空白,一旦理论上可能有毒性,或者在个别病例中被观察到可能对人体具有毒性,如果受其影响者众多,则都应尽快确定我们常听到的半数致死剂量?;对于部分毒性太小的化学物,我们也要尽快确定“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剂量)水平”LOAEL。事实上,凡是名字能传进普罗大众的耳朵的物质,绝大多数都已经有了??或者 LOAEL 这样的最起码的毒性参数。虽然暂时由于研究证据缺乏,我们还无法准确判断它的安全剂量在哪里,但我们已经明确知道了它在某个剂量下的表现,就可以先根据这个已知剂量导致的后果,结合过往的研究经验、类似化合物的表现等等,来初步估计其他参数的大概位置。

(▲通常情况下各毒性参数之间的大小关系。请注意,为了能把各个参数方便地列在一起以供比较,这里只展示通常情况下“谁大谁小”,不严格遵守各个值之间通常所具有的数量关系)

此外,当必须接触这种物质时,我们还可以根据它离我们已知的剂量的距离,结合接触具体情况判断,在展开严密监测的前提下小心使用,而不是因噎废食,不因为没有证据就直接全部禁用。


致突变物没有安全剂量,我们就不能谈剂量了吗?

有的毒物可以导致 DNA 突变,这些毒物进入人体内后可能引起癌症,或者引起新生儿畸形、死胎等等。由于它们是否引起突变很大程度是“看运气”,再加上机体本身也能修复一部分突变,因此它们在各项试验中引发的癌症种类往往有差异,最小剂量更是高度不一致;它们也就被毒理学认为是“无法确定安全剂量”的。很多时候,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就直接把安全剂量定为 0。

于是, @紫霞狼 提出观点说,“最好减轻毒素暴露,避免接触已知的毒素”,并且认为“告诉你有毒你还要吃,你不是有病吗”,个人理解,这意味着他的观点是完全不接触这些 0 安全剂量的毒物。

这样的想法在理论上是好的,但我们在实际中很难做到。

首先,由于人类科学技术所限,生活中还有很多像二噁英这样的普遍存在于大气或水环境里的致癌致突变的毒物,是我们没有办法完全避免接触的,必须和它们生活在一起。如果真的要完全不接触,那可能只能常住外太空了吧。

另外,如果我们发现一个西药分子可能致突变、致癌,比如对抗厌氧菌感染的替硝唑、治疗癌症的环磷酰胺,根据前面的逻辑,我们是完全不应该吃的——那么真的需要这些药物的病人就只能病死在病床上了吗?

对于这样的难题,毒理学的思维方式是:如果在某个服用剂量下,这个物质增加的死亡 / 癌症风险低于百万分之一(约等于你出门死于雷劈的几率),那么我们就觉得,不管吃不吃这个,估计死不死的风险也就那样,算了算了,就接受了吧……这个剂量我们称作实际安全剂量 VSD。

本质而言,这其实就是一个风险 - 效益权衡的问题:这个物质多大剂量下给你造成的风险是你可以接受的?

对于药物,这个问题就是,如果不用这个药物,你明天就会因感染恶化而死;而在低于实际安全剂量 VSD 的治疗剂量 TD 下使用这个药物,你一周后就能被治好,但有比出门被雷劈死还小的概率会得癌症。

换成你是病人,这个时候再来选,答案就很明确了:当然是使用替硝唑 / 使用环磷酰胺,但由于需要承受一定致癌风险,使用剂量必须严格控制。

而相反地,在以治疗剂量应用时,含有马兜铃酸的中药材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它具有足够强大的治疗效果,并且它们的致癌风险可以通过禁用来完全避开,因此这个时候它们的致癌风险对我们来说才能变成了“完全没有必要去承受哪怕一点”。

所以,同样是致癌致突变,替硝唑和环磷酰胺就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含马兜铃酸的药物在多个发达国家的待遇却都是被禁用——连被大家认为老是对中药“护犊子”的我国的 CFDA,也禁用了三种含有马兜铃酸的药物。

换句话说,如果在另一个平行宇宙里面,这些含马兜铃酸的药材能在安全剂量 VSD 下对某种绝症具有立竿见影的强大的疗效,那么平行宇宙里的我们,也会像这个宇宙里的我们对待环磷酰胺一样,小心翼翼地讨论什么剂量下它们的疗效带来的收益能大过它的致癌风险,然后在严控治疗剂量的前提下让它们发光发热、广泛运用,即使它们含有的马兜铃酸没有安全剂量地致突变。


总结

我们希望禁用含有马兜铃酸的药物,依据并非只是由于它们含有的马兜铃酸致癌,而是还因为它们本身能带来的治疗效果没有强大到可以让我们选择接受它们可能带来的致癌风险。

只是,由于它的治疗效果太差,而且确实可以被完完全全避免接触,我们才恰好得到了效益>风险的剂量是 0。在致突变物中,这是一个极端值,是数学上的特殊情况解。

而其他时候,致突变物往往都对我们有用,或者我们无法避免与它的接触,因此仍然需要找出什么剂量下它的毒性能被我们接受,哪怕它们本身是 0 安全剂量。

因此,即使在讨论 0 安全剂量的致突变物时,剂量依然是重要的。

所以,“抛开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这句话,在毒理学里任何时候都绝不是一句伪科学的论断。讨论任何毒物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都绝对不能离开它的剂量,绝对不能。

当有人以这句话质疑你的论断时,你应当思考自己的逻辑链是哪里还不够完整,而不是直接偷懒批判这句话是错的。

最后,希望各位讨论各类生命健康相关议题的时候,如果自己不系统了解相关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就请切勿在标题放卫星,以免误导大家,破坏来之不易的既有科普教育成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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