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知道2014年7月28日:为什么司法改革来了,法官却要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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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期
  凤凰新闻客户端撰稿人 王月兵
  


  [导语]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大幕揭开了。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出炉。3天后,上海市作为6个试点城市之一率先进行司法改革。
  中国19.88万法官迎来六十年来最重大的变革。所有迹象似乎都在表明,这次改革不同于以往法院系统自身零敲碎打式的改良。它将让法官系统全面朝专业化精英化方向前进。
  令人诧异的是,基层法官群体的反应并不如人们预想的那样积极,有的甚至做出了辞职的决定。前不久主动辞职的北京某基层法院39岁的法官张伟说:“39岁,我等不了。我16年里没有达到在这个职业里应该达到的职级、收入与尊严”,“我没有另一个青春洋溢的十年用来试水。”在他做决定前后,该法院又有两名年轻法官选择离开。
  司法改革来了,法官却跑了。司法改革在面对什么样的现实??
  


  ●六十年来最重大的变革:将“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为重心”
  最高人民法院的第四个五年纲要(简称“四五”纲要)包含4个部分,针对8大领域,提出45项重要改革措施,全文共8840字。值得玩味的是,“四五”纲要的全文没有公布,只见解读文章。这在纲要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改革的敏感可窥一二。
  此次改革首次提出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首次要求在省一级设立遴选委员会,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检察院择优遴选;首次要求设立惩戒委员会,明确废除“没有实际效果的考评指标和措施”,取消“违反司法规律的排名排序做法”。改革方案试图还审判权作为判断权和裁决权的本来面目。
  经历了司法大众化和精英化的多年拉扯之后,司法改革重新回到“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为重心”的路上。
  


  ●将施行遴选精英的员额制,法官队伍面临洗牌
  在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这一领域中,“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确保法官主要集中在审判一线”成为法官和舆论热议的话题。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发文称:之所以提出建立法官员额制一是要确保法官数量与案件数量相匹配,避免案多人少、忙闲不均;二是要确保审判辅助人员数量与法官数量相对应,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三是要确保优秀法官集中在审判一线,压缩“不办案的法官”比例。
  在将近20万法官中遴选出精英,这是自1949年以来首次对法官群体的整理、甄别,也是中国第一次专为法官设定相对固定的人数。这意味着中国19.88万法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将不再是法官,未来或转任法官助理,或从事跟审判无关的工作。留下来的法官,将按照精英化的目标锻造,享有独立的审判权,收入将会高于普通公务员,并受到一套独立的选拔和惩戒机制的约束。同时,按照“四五”纲要,司法系统将建立预备法官人选库,原则上只在法官缺额的情况下,启动补充选任法官的程序。
  法官员额制指涉的问题众多:比如当前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比如当前有法官称号者甚多,拿到审判职称意味着就是法官,政工人员、行政后勤人员都拥有法官称号,但就是从来不曾办案;比如将法官统一纳入公务员管理系列,忽略法官自身的运作规律;比如用行政等级作为衡定法官职业成就的惟一参照,否弃法官所珍视的职业荣誉和职业激励。
  因为司法体制的沉疴,法院里非办案部门和不办案法官过于冗员,法官队伍的减员增效已经势在必行。如此看来,以法官队伍重新洗牌为指向的员额制改革,颇有壮士断腕、釜底抽薪之气概。
  


  ●法官队伍大幅缩编,选多少、怎么选成为焦点
  7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个启动这项改革。官方发布的信息显示,改革后的上海各级法院中,法官占所在法院人员总数的33%。其余67%的人员为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皆为法官服务。上海目前基层法院的法官约占50%,中高级法院略高,能达到70%以上。改革后,将有三分之一的法官被裁掉。
  法官占33%这个比例是怎么算出来的?是多还是少?被裁掉的法官何去何从?留下来的法官权责待遇如何、今后法官如何选任,成为法律界广泛谈论的话题。尽管上海只是试点,但改革“排头兵”的一举一动,还是有很强的示范效应。
  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法官的员额比例计算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复杂,涉及很多方面。基本上,设置时主要参照当地的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情况、案件数量这三个条件,另外还包括经费装备、司法辅助人员的配置、交通环境条件等方面,这些都与员额比例的设置有一定关系”,“在北京、上海办一个案子和在青海办一个案子所耗费的时间成本是不一样的,工作量计算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说,计算法官员额,最重要的是要根据案件数量所耗费的工作量,需要多少人力成本等因素来考量。”
  相比辖区集中、层级简单的直辖市,其他试点省份情况更复杂。各地区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类别、经济发展水平、法官素质能力、地域条件、审级管辖都有着很大的差异,“上海经验”从一开始就注定不可能为其他地方简单复制。据《南方周末》报道,上海方案首先获得肯定,据说就是因为“更加严格”。
  


  ●年轻法官群体极可能成为改革的“牺牲品”
  试图解决多种弊端的法官员额制改革,却让年轻法官忧心忡忡。
  法官员额制改革最让人忧戚的是“行政领导抢滩、办案法官退守”,或者更形象地说是“拿手术刀的都是护士,不拿手术刀的都是医生”。考诸于中国的审判运行实际,院长、副院长、庭长不办案是显见的事实,副庭长很少办案也几乎成为惯例。真正在一线办案者是那些只有审判职称而无行政资源的人。具体来说,中国的一线办案者大多是集办案、调研、信息综合一肩挑的40岁以下的年轻法官,由于审判员的任命条件极为苛刻,多数40岁以下的法官仍是助理审判员,但他们已经成为审案判案的中坚力量。正是这批人在未来的员额制改革中极有可能丧失自己的法官身份,而不幸成为改革中的“误伤者”。
  温州市中级法院夏宁安在《司法改革不是让年轻人走开》一文中写:“我们国家历次的精兵简政、减员增效的人事改革,往往是都是先向年轻人开刀的。网友十年砍柴曾以亲历者身份描述了98年的部委机构减改革:反正党中央国务院给的硬指标是裁掉47%,至于裁掉的和留任的公务员结构、工作能力以及是否有利于改革目标,则标准很模糊。如果裁掉的公务员,多是年龄偏大而又离退休相当有年头的人,如何安排确实是个问题,弄不好就会影响‘稳定’,对为官者来说,悠悠万事唯此最大。相对来说,让年轻人走,反弹力会小得多。”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游伟说:“很多中青年法官,现在担心得不得了。很多高级法官都要留下来了,包括一些原来不办案的。原来‘开刀’的现在要去当‘护士’。问题是,不少‘护士’比‘医生’的水平高。”
  律师斯伟江也对法官员额制改革不抱乐观的态度:“办案资源向一线法官倾斜,并逐渐建立司法垂直化,对民商事审判,是有好处的,毕竟法官人数变少,可能多多少少去掉一些不合格的法官,注意,只是可能,因为遴选机制不透明,所以到底是劣币驱逐良币,还是倒过来,难说。”
  法官职业化改革前,北上广等发达地区就已经有相当多的年轻法官因为待遇过低和不堪工作压力纷纷选择离职,如果再罔顾当前司法现状,一刀切地让所有助理审判员转为法官助理,无疑将会形成新一波的年轻法官辞职潮,那时不知道法院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消化涌进法院的如潮案件。
  


  ●改革后晋升空间更小,拿什么留住作为审判工作主力的年轻法官
  跟行政系统公务员相比,法官的晋升空间相对比较小。进入到法院之后,先要做一到两年的书记员,然后提拔成助理审判员可以办案,再经过两到三年的助审经历,才能提拔为审判员。除去极少数法官会被提拔为副庭长、庭长,绝大多数年轻法官只有在每年的上级法院遴选中,才有可能被遴选到上一级法院去当法官。
  如今,结合“四五”方案和官方解读等信息,未来法官来源已经很明确:法官主要从法官助理中择优选任,先进入基层法院;上级法院再从下级法院择优遴选法官。而无论是遴选还是晋升,都要求控制在员额限度内。在上海,未来法官助理任职时限满五年,符合条件可选升为法官;四级至三级法官按期晋升,二级和一级法官择优选升,每晋升一级一般不少于4年。
  那些忧伤的年轻人,好不容易盼来了法官职业化改革,却发现自己不是法官了。想等两年熬资历吧,却发现前面的萝卜坑离退休还遥遥无期。
  律师斯伟江曾讲过这则寓言:父亲把咸鱼挂墙上,两个儿子吃饭,边吃边看,小儿子举报大儿子看了两眼,父亲说,咸死他。他说,现在,在各种喧哗声中,父亲终于把咸鱼拿下来了。司法改革,就是那咸鱼,已经挂在墙上十几年,拿下来一看,发霉了。大儿子不干了,走人。
  如果一场以培养优秀法官队伍为目的的法官职业化改革,其最终结果却造成了大批优秀年轻法官的流失,那改革的意义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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